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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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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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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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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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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公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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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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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831479
0427-2822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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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档案、对外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人事、劳资、财务、保卫、保密、后勤等工作;负责制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的规则、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政治思想、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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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规
与
劳
动
关
系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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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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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83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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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依法行使劳动监督检查权;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险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咨询工作。
制定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网络,组织监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内部审计规划和内部审计人员资格认证;监督经办机构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监督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监督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出及结余情况;受理投诉举报,查处基金管理违纪行为;负责补充保险基金的监督和检查。
贯彻劳动关系调整的基本规则;拟定并推动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完善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贯彻全市企业职工相关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承办驻盘中、省直单位和市属单位用工劳动合同鉴证工作;负责政策性用工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企业的市级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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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
划
工
资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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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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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810428
0427-281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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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系统统计和信息工作,定期发布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情况的报告;编制全市和社会保险系统经费和物资计划;制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政策、措施;制定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工资收入调节的有关政策,提出调节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负责实施企业职工最低工资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负责市直企业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年薪制的审核工作。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承担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络建设的协调工作;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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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
训
就
业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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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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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831528
0427-283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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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我市城乡就业的有关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负责拟定企业裁员的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拓宽全市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渠道;按分工依法管理我市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进入我市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拟定全市技工学校及培训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培训机构的发展规划;指导技工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负责职业技能鉴 定;制定全市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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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保
险
一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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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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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831371
0427-28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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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养老保险、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根据全市情况,拟定地方性具体政策并组织实一施;负责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工作,负一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工作;负责死亡职工遗属待遇和非因 工伤残职工待遇工作。负责全市失业人员疾病、生育、死亡有关待 才遇的政策落实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政策的落实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认定有关机构承办补充保险业务的资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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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
会
保
险
二
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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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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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7-2832598
0427-283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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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和医务劳动鉴定的规定,拟定地方性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伤、残职工的鉴定档案管理;接待受理医务劳动鉴定复议案件及来信来访;拟定全市医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则;制定全市补充医疗保险的规则;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审查认定医疗保险机构承办补充医疗保险业务资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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